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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17:43
类别:A类
延安市司法局
签发人:董维华
延市司函〔2025〕105号

刘涵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延安实践——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建议》(第248号)已收悉,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特别是对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人民调解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对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对构建大调解格局至关重要,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

一是抓好阵地建设。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根据有关规范,严格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在行业或特定领域开展普法宣传、纠纷排查和化解活动。在市信访局成立市级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参与信访矛盾纠纷的化解。积极指导成立延安第三方医调委会,化解市区及相关县区的医患纠纷,两个调委会工作得到省人民调解协会的充分肯定。与市市场监管、商务部门配合,与住建、教育行政部门沟通配合,成立了延安市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车时代二手车市场成立全省首家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各自的行业内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优化调解队伍结构,把年富力强的青年村干部充实到调委会,夯实了基层调解组织基础。大力加强以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创建,各县区充分发挥品牌调解室示范引领作用,涌现出了甘泉县“九平调解室”、黄陵县“虎森调解室”、宝塔区“张思德调解室”、黄龙县“六郞调解室”、志丹县“庭武调解室”、洛川县“和事佬调解室”等众多品牌调解室,带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市局通过政府购买为市信访调解委员会配备了4名专职调解员,延安第三方医调委聘用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化解医患纠纷。组建了由50名法律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的“调解员库”,建好配强了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甘泉县选任了41名本专业行业的拔尖人才充实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队伍中,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有了较大提升。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市司法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加强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根据工作特色,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助力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年提升。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市财政每年预算15万元,用于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以案定补和全市人民调解培训。子长市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子长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试行)》。

四是抓好机制建设。将多元化解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密切服务人民群众有机衔接,不断探索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新模式。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联合市中院、市公安局、住房管理办、保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特邀人民调解进法院”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全面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机制。市信访调解委员会积极构建“人民信访+人民调解”新模式,汇聚信访、司法行政等各方力量,将“法理情”融入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把大量的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调研思考,针对延安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现状、经验与存在问题,提升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延安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日

(联系人:王贺 联系电话:0911—80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