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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司法局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16:08
类别:C类
延安市司法局
签发人:封建鹏
延市司函(2024)108号

徐静等11名代表:

你们《关于建立封闭式学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29号)收悉,感谢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学校相关制度规定

在我国多层级预防犯罪及矫治体系中,未成年犯管教所与专门学校各有侧重、彼此互补。我省唯一关押、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刑罚执行机关是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长安监狱),由省司法厅主管。未管所虽然针对青少年特点而设立,但仍属于监狱,主要管教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少年。

相比之下,专门学校则是以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专门学校管理的对象不仅违法性质更轻,在某些时候,也意味着年龄更小。按照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他们不在未管所的收容之列。

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综上,建议有关部门牵头组建我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结合实际设置专门学校,市司法局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

二、市司法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作为重要对象,统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未成年矫正对象帮扶,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统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将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同时,市委普法办每年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明确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利用“法律十三进”、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有利时机,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全面及时履行普法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市营造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落实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护苗”行动要求,在延安电视台《法治延安》《深度延安》等栏目制作播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校园欺凌等专题节目。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通过“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等宣讲安全法治教育和预防校园欺凌等知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各学校也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市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950余场次,发放《青少年5分钟法律故事自护篇》等法律书籍20余万册,文具袋、铅笔、中性笔等宣传品10余万个(支)。

二是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帮扶。目前我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51人,其中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5人。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具体信息、犯罪原因、家庭环境、成长背景、性格特征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根据未成年矫正对象自身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案,定期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根据情况变化所需,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内容。始终坚持把未成年矫正对象与成年矫正对象区分管理,在审前调查评估阶段,注重调查方式方法,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在入矫、解矫时不公开宣告。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认罪服法教育,增强他们守法意识。通过定期走访,及时了解未成年矫正对象家庭状况,对特别困难人员及时协调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同时注重培养未成年矫正对象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观念,并协调劳动就业部门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工作技能和就业技能的培训,促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在团委、妇联、残联、法院、看守所等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健全“收集、研判、处置、服务”四位一体的舆情工作机制,将遗弃、虐待儿童、不负担儿童抚养费等家庭类案件和未成年人伤害案件、涉法以及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类型纳入援助范围,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全年全市共办理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219件,其中刑事案件172件,民事案件47件,共接待未成年人来人来电法律咨询390余人(次),群众评议优秀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长效机制;壮大法律援助力量,增加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增加援助律师人数,以适应工作需要,加强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专业培训,提高维权人员的专业素养。

再次感谢你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延安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4日

(联系人:张晓雯  联系电话:0911-80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