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树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高质量完成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提案办理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提案办理。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要求。
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专题部署会,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列为当年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5月底前实现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5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了《延安市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该规则涵盖了法律顾问组构成、组织领导、适用范围等方面,并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法律顾问工作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二、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和经费不足、律所律师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重视不够、少数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市司法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探索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实行法律顾问队伍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模式,制定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促进法律顾问积极主动履职。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强化执业培训,培养党政机关内部高质量法律顾问队伍。筹备组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专家库,选配政治素质强、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的专家学者、公职律师、执业律师等进入专家库,为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提供人才保障,推动我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协调对接,保障党政机关经费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市政府法律顾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市司法局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列入依法行政专项资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确保经费保障。同时该《工作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法律顾问工作,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也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单位争取专项经费,提供了政策支持。
延安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38091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