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建议》(第127号)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印发了《延安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拟印发《延安市司法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重点围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已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研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和互认,为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合理、高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重点围绕执法事项编码、执法基础流程、法律文书、处罚裁量、执法公示等方面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放权、谁指导”的原则,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为指引,统一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时的行为方式、语言标准等行为规范。
(三)推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下发了《延安市司法局关于编制市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于2024年6月底前,对本部门及所管理的执法主体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具体执法职权进行梳理汇总,逐项明确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等要素,完成制定本级、本部门执法依据目录和执法事项清单。同时,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制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报备行政检查计划,落实行政检查台账,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执法扰民以及随意处罚等问题。
(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录入本单位权责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四大类案件,积极推进信息共享。五大执法单位能够使用内嵌于执法办案系统中的执法职能辅助信息系统办案,部分单位实现了办案智能化。今年以来,市县两级2282个行政执法主体累计录入行政执法案件22547件、完善“9+X”行政职权25850项,实现了部门主体、内设机构和人员架构清晰,数据信息链条完整、准确、规范。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监管。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批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但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调离或者调整,并依法暂扣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截至5月份,我市持有效执法证件人员共11136人,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要求,清理不符合要求行政执法证件728个(原因主要为离岗、退休、机构改革执法权收回等)。行政执法证件真正做到了底子清、审查严,形成了可进可退的动态监管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每年的行政执法质量考评通报中各部门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有效整改。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还较为单一。监督手段不多,还是以传统的评估、检查为主,耗时耗力,达不到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受机构、编制等因素的限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程缓慢。各部门行政执法内部系统等数据信息无法兼容共享,行政执法数据标准体系无法形成统一。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并督促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对县区、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督导。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以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为基准,制定、管理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杜绝“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核查处理等为重点,推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拓宽监督渠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的有效衔接。严格规范和有力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作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证据和处理结果互认。配合推进我市与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为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合理、高效提供制度保障。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延安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0911-80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