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润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议案》(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安置帮教工作主要是通过安置帮教,力争使大多数刑满释放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我市的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帮助,刑释解矫人员在逐步适应社会、顺利回归社会中得到大力发展,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存在较大阻力,生存发展基础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重新犯罪。
一、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现状
我市自2010年开始建立安置帮教体系,安置帮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已建成市、县、镇(村、街)三级帮教网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市司法局依托延运驾校成立了延安市新航驿站,13个县区均建立新航中途之家,全市共建成教育基地26个、公益活动基地69个、就业基地27个。在册刑满释放人员4449人,其中安置1782人,帮教2819人,安置率40%,帮教率63%,安置帮教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对安置帮教经费投入不够
一是少数党委政府工作上支持不力、对安置帮教工作往往不够重视,没有把安置帮教工作摆到稳定社会创建平安的高度来认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不实。二是安置帮教工作的经费保障不足,甚至没有经费,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由于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许多帮教项目难以实施,“必接必送”、日常走访、帮困工作所需车辆和经费难以足额保障。
(二)刑释解教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接受帮教
一是由于刑释解矫人员受过公安、司法机关的处理后,大多数人员对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抱有抵触心理,不愿接受帮教,认为自己已经接受了处罚,现在出监所就是自由人身份,不愿再接受帮教。二是目前实践中依旧沿用以户籍地管辖为主的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和快速城镇化,人口流动性加大,人户分离和异地务工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刑释解矫人员在刑罚解除后选择到外地务工或生活,不回户籍地报到,这部分人的管理基本上处于只有档案没有帮教,司法所对其行踪根本无法掌握控制。三是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存在歧视现象,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应聘工作时,当用人单位了解其为刑满释放人员时,就拒绝录用,直接影响了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三)社会保障覆盖不全面导致刑释解矫人员生活困难
刑释解矫人员参保率普遍偏低,有些未曾缴纳社会保险;有些人曾经参保,但由于服刑,原有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障以及职业、执业证照年审中断,致使刑释解矫人员失去就业机会或难以上岗。生活困难又无家庭支持的刑释解矫人员回归之初申请临时生活救助金期间缺乏生活来源;一些人身患慢性疾病、甚至重大疾病,无法承担治疗费用;一些人因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还容易引发家庭关系紧张、心理压力增大等问题。
(四)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相关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对刑释解矫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我市安置帮教工作仍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社会接纳路径较窄,仅仅依靠目前的帮教基地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目前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释解矫人员的意见》《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释解矫人员作出规范,但在安置帮教主要业务方面能发挥作用的专业化社会组织较少,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对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预防的专业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解决对策
(一)转变思想观念。我局将尽力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调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实现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市场化、帮教社区化,建立互相协调、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在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市场化、帮教社区化的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财政部门配合,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专门的财政账户,根据接收刑满释放人员数量,加大财政拨款力度,专款专用,用于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日常走访等教育帮困各类费用支出。在刑满释放人员报到、接收的时候,对于刑满释放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加大安置帮教力度。
(三)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由各地司法局牵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主动加强与各级有关部门的有效沟通,做到在纵向上加强领导、在横向上协调配合,努力构建上下统一、齐抓共管的社会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
(四)强化帮教队伍建设。我局将重点加强基层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建设,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争取多方支援,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专门从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设立专人负责工作机制,避免一人兼多职的现象,提升基层安置帮教工作质效。
(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市司法局于2013年联合延安运输集团成立“新航驿站”安置帮教基地,目前已举办汽车驾驶员培训10期共160名刑满释放人员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培训效果良好,今年我局还将适时开展第11期驾驶员培训,增加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机会。各县区司法局也将进一步加强果树栽培、家政服务、园林种植等多种培训,积极协调劳动保障机构,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尽力满足就业需要,提高就业率。
延安市司法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 曹庆阳 联系电话:0911-801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