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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司法局公告(2024年第3号)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16:49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在现场审核期间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补录,不需在网上填报信息。

延安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

已取得2023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领地选择延安市的申请人应于7月17日至19日期间,前往延安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申请人不是户主的,本人页须加盖派出所印章或承办人印章)

(三)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四)根据审核规定需要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补录及其它具有特殊情况的人员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地址:延安市新区中环大道17号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6号窗口

电话:0911-8011555

延安市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